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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观察需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出现哪些情况建议就医?专家解答

时间:2022-12-13 07:37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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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8日电 (记者孙红丽)今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就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举行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会上,有记者问,当个人身体出现不适的情况下,什么情况可以选择自己居家观察?在出现了怎样的症状之后,需要到医疗机构进行就诊。

对此,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感染疾病科主任王贵强表示,居家观察需要一定的基本条件,包括有独立的房间,如果只有一个房间,家里又有卧床老人,有基础性疾病的老人,就不适合居家。再一点很重要的是,没有严重的基础疾病。大部分新冠病毒感染者都是可以居家的,只有一少部分有严重基础病的或者可能需要到医疗机构就诊。

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以对症用药

王贵强表示,居家观察和治疗要定期测体温,观察自己的各种症状,如果出现了发热、咳嗽等这些症状,可以对症用药。“可以自己购一些药在家里放着,但是不要囤药,一般的镇痛药,一些中药,像治疗感冒的药就可以,按照说明书来使用,也可以咨询社区医生或者通过互联网咨询医生来合理使用。”

王贵强还强调,镇痛药有很多药名不一样,但成份一样,不要混在一起服用,只用一种即可。同时,抗菌药物要合理使用,不能滥用,一定在医生指导之下使用,因为抗菌药不合理使用也容易出现菌群失调、二重感染的风险等。另外,很多有基础病的老人居家时也要用药,不要断药。

出现这些情况,建议就医

王贵强表示,如果出现下面这些情况,建议跟社区医生联系,如果病情非常重,直接就可以联系120到医院进行诊治。

一是出现呼吸困难和气短。二是经过药物治疗以后仍然持续发烧,超过38.5℃,超过3天以上就到医院。三是原有的基础病加重了,用药也控制不住,糖尿病用药也控制不住,或者出现心前区疼痛这些急症危重风险的,一定要及时到医院救治。四是儿童、小孩出现嗜睡、呕吐、腹泻、拒食等,治疗以后不缓解的,超过两天以上的也要到医院。五是孕产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气短或者胎动异常这样的情况,也要到医院救治。

“总之,居家隔离观察的时候,做好个人的健康监护,同时有问题随时联系社区医生,必要时到医院进行救治,避免病情加重。”王贵强说。

关闭此页 (责任编辑:华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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