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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优健康保险,保障水平在提升

时间:2023-09-27 09:19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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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适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适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商业健康保险(以下简称“税优健康保险”)惠及更多群众,降低医疗费用负担。该政策已从8月1日起开始实施。哪些商业健康保险适用个税优惠政策?保障水平有何提升?记者进行了采访。

  税优健康保险产品范围扩大

  8月1日,北京市民李先生通过互联网平台购买了一款新推出的互联网专属税优长期护理保险产品。李先生介绍,他投保时选择20年交费,每年保费2400元。每年2400元,也是政策规定的购买税优健康保险可享受到的税前扣除额度上限。李先生年收入约30万元,在交费期内,他每年可节税480元。

  税优健康保险通过个税优惠增强产品吸引力,引导消费者增强自身医疗保障。2015年,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在31个城市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税优健康保险,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2017年,税优健康保险推广至全国。

  业内人士介绍,此前的税优健康保险,主要采取“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方式,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项责任。其中,医疗保险与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相衔接,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在经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自付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提供资金积累,可用于退休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和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支出。

  值得一提的是,在相关政策引导下,税优健康保险产品实现“带病投保”、保证续保,弥补了市场短板,为被保险人提供更长期、更稳定的保障选择。经过多年实践,政策效果初步显现。与此同时,由于产品类型单一等原因,税优健康保险也面临“叫好不够叫座”的情况。

  为用足用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决定扩大适用保险产品范围,将税优健康保险产品范围扩大到商业健康保险的主要险种,包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

  “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提供的保障各有侧重。医疗保险不限定病种,保障范围广,主要对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按合同约定进行报销;长期护理保险主要侧重为失能、失智人群提供护理保障和一定经济补偿;疾病保险针对特定疾病,确诊即赔,给予被保险人灵活支配保险金的权利。”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精算师丁雯介绍。

  据悉,目前不少保险机构已设计开发了新的税优健康险产品。太平洋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终身保证续保的税收优惠型医疗险产品;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批推出的税优健康保险产品实现3个税优险种全覆盖等。

  税优健康保险被保险人群体也将扩大,投保人可为本人投保,也可为其配偶、子女和父母投保。“税优健康保险产品扩容后,消费者将拥有更丰富的健康保障选择。这有利于满足百姓多层次、差异化的保障需求。”中国社科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说。

  税优健康保险投保、节税流程进一步优化

  专家表示,税优健康保险投保、节税流程也将进一步优化。

  《通知》明确,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为税优健康保险投保人建立信息账户,生成唯一的识别码,用于归集和记录投保人投保的所有税优健康保险相关信息,支持投保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通过行业统一的商业健康险信息平台为投保人建立信息账户,记录其投保的所有税优健康保险信息,方便消费者即使购买不同公司的产品,也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税收抵扣。”王向楠说。

  投保后具体如何申请税收优惠?业内人士介绍,在购买税优健康保险后,保单上会显示专属的“税优识别码”,消费者可将该码尽快提供给工作单位,从次月起即可享受税前扣除;消费者也可在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在相应条目下输入“税优识别码”,按规定进行个税抵扣。

  在销售环节,《通知》提出,人身保险公司应当做好税优健康保险产品宣传推广,加强宣传材料和销售行为管控,畅通销售渠道,提供便捷服务,让人民群众愿意买、买得到、买得对,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健康保障水平。此外,互联网等第三方平台发挥自身优势,围绕保险政策普及、投保协助、理赔服务及健康管理服务等环节,全方位提升用户保险服务体验。

  据了解,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也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人身保险公司提高专业能力,加大人才队伍、信息系统建设等资源投入;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税优健康保险保障功能提升、性价比提高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数据显示,目前,商业健康保险覆盖人群约7.5亿人,其中,疾病险和医疗险分别覆盖3.9亿人和6.6亿人。商业健康保险在居民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中的价值日益显现,全社会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服务保障功能提出了更高要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丰富既往症人群和老年人等的保险保障,要求将既往症人群纳入税优健康保险中医疗保险的承保范围,允许人身保险公司针对既往症人群设置不同的保障方案,结合自身经营能力和市场需要开发保障额度更高、责任更丰富的产品。鼓励开发针对既往症人群和老年人等的长期护理保险、疾病保险产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不再设计税优健康保险标准化条款,仅对既往症人群设置承保要求,其他产品设计内容均交给市场机构,提高产品灵活性,增加保障内容;税优健康保险中医疗保险产品连续3年综合赔付率指标低于精算假设80%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及时采取调整改进措施;医疗保险的保险期间或保证续保期间不低于3年,长期护理保险和疾病保险的保险期间不低于5年。

  “一系列政策安排有利于提升税优健康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使产品性价比提高。”王向楠说。

  根据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将进一步做好信息披露,在公司官网公示税优健康保险产品名单及上一年度税优健康保险业务整体和分产品的原保险保费收入,以及医疗保险业务整体和分产品的综合赔付率指标等,增强产品信息透明度。

  更好实现商业健康保险高质量发展,增强百姓健康保障,保险行业还需持续发力。保险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促进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在细分市场和客户群体上推陈出新,进一步增强供需适配性,在风控平衡前提下提升商业健康险补充支付和服务资源配置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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