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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创健康中国 共享职业健康 《职业病防治法》守护职业安全

时间:2021-04-30 16:46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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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创健康中国,共享职业健康。在第十九个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来临之际,黑龙江省第二医院将通过系列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防护意识,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我国将每年4月的最后一周至5月1日国际劳动节(4月25日至5月1日)定为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为第19个宣传周。

据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单行法律。《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包括:健康保障义务;保险义务;报告义务;卫生防护义务;职业病危害检测义务;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及时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义务;培训教育义务;健康监护义务;落实职业病患者待遇义务;特殊劳动者保护义务;不得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或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职业病防治法》赋予劳动者8项权利:知情权、培训权、拒绝冒险权、检举、控告权、特殊保障权、参与决策权、职业健康权、损害赔偿权。

关闭此页 (责任编辑:华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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